男子免费试吃吃出蟑螂获赔一千元 免费≠免责

 人参与 | 时间:2026-07-24 18:09:35

广州的男免林先生通过餐饮平台获得了“双人套餐”的免费试吃资格,但在用餐过程中发现菜品里有一只蟑螂。费试费≠商家以“免费试吃”为由拒绝赔偿,吃吃出蟑试管婴儿促排卵过程平台则表示已尽审核义务。螂获林先生并未就此罢休,赔千他拍照并投诉,元免最终将此事诉诸法院。免责

法院审理后认为,男免免费试吃活动属于商业推广行为,费试费≠试管婴儿促排卵过程商家从中获取了流量和口碑,吃吃出蟑因此仍需承担食品安全保障义务,螂获不能免责。赔千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第148条的元免规定,法院判决餐饮公司赔偿林先生1000元,免责而平台因已履行审核义务无需承担责任。男免

法官提醒消费者,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固定证据,并依法维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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